上海松江区:创新动力强劲 产业高地崛起******
上海松江区—— 创新动力强劲 产业高地崛起(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
从上海城区出发,走上沪昆高速,G60科创走廊的标志性建筑“科创云廊”犹如云中巨舰屹立在眼前。
新年伊始,G60科创走廊建设热火朝天:海尔洗衣机互联工厂投产,规划年产卡萨帝洗衣机200万台,产值将突破50亿元;连接松江枢纽与上海市区的沪松公路快速化道路建设启动,建成后进城时间将大大缩短;松江经开区2022成绩单公布,其中,院士专家工作站达12个,集聚重点人才730位……
6年前,这一带还是阡陌之地,而现在,G60松江段周边,已崛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七大产业,汇聚了尚实航空发动机、科大智能、豪威半导体、正泰智电港等诸多先进制造业企业。
2016年5月24日,地处上海郊区的松江区启动G60科创走廊建设,后经两次扩容,已纳入浙江嘉兴、江苏苏州、安徽合肥等8座长三角城市,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以松江区为牵引,以松江枢纽为支撑,G60科创走廊正全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走廊和我国重要创新策源地。2022年前三季度,松江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升至全市第一,战略新兴产业占比达到67.8%,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由2015年的3.58%提升至2021年的5.38%,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从曾经的农业区、传统制造业区,变身长三角地区重要的先进制造业集聚地、科创策源地,松江之变,成为新发展理念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就是担当,我们将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为重要平台,聚焦产业链布局创新链、人才链,以‘要素聚变’催化‘科创蝶变’。”松江区委书记程向民表示。
延长创新链
一场仪器分析产业产学研力量的“聚会”
一排排仪器,各自与电脑相连,上面布满各种管线,工作人员细致察看、精心测试。一旁,上海仪电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总经理袁为立告诉记者,公司历时10多年研发出GC128气象色谱仪,技术水平、温控精度、流量、压力控制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科学仪器是科研的眼睛。目前,我国精密仪器制造技术还相对较弱,加快研发和创新是我们的努力方向。”袁为立说,自2018年入驻松江分析产业园,公司销售额年均增长5%以上,质谱仪、液相色谱仪等产品进步明显。
产业发展离不开科技支撑。为推动分析产业从无到有、茁壮成长,松江分析产业园与清华大学联手,于2018年4月建立上海分析技术产业研究院,完善创新链条,吸引人才企业。“松江瞄准我国高端仪器产业短板,打造聚焦细分领域创新的分析产业园,眼光独特、意义重要。”兼任研究院院长的清华大学精密仪器系教授欧阳证说,研究院通过设立孵化场地、自建公共实验室、打造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方便更多小微企业开展研发。
从高端分析仪器、第三方检验检测,到检测技术与生物分析、分析仪器重要零部件,松江分析产业园内,已有60多家企业集聚。2021年,松江区仪器仪表制造业规模以上产值达71亿元,占全市的15.4%。“短期内,我们力争培育100家左右的分析仪器企业,其中不乏多家有望高成长的优质企业。”对于未来,欧阳证满怀信心。
不只是分析产业。近年来,松江聚焦重要领域和前沿技术,打造了G60脑智科创基地、科恩实验室、优图实验室等一批重大研发平台。近期,松江又牵头制定《长三角G60科创走廊联合攻关行动方案》,提出加快形成更多“从0到1”的关键技术突破,让创新链不断延长。
深耕产业链
一个电子制造产业集群的兴起
一边订单交付在即,一边芯片与电子元器件面临缺货风险。前段时间,正当上海诚意电气负责人刘昌学发愁时,位于松江“G60科创云廊”的云汉芯城公司伸出援手——通过海量的数据分析,为其精准匹配符合条件的国产电子元器件,还助其完成了原理图设计、元器件选型以及国产芯片的程序设计。
“扎根松江,面向全球,我们累计服务的企业和客户已经突破10万家,大多属于与芯片相关的元器件行业。”云汉芯城公司副总经理周雪峰说,企业打造的平台聚合了不少货源企业和采购企业,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产品技术方案开发、电子元器件采购等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从产品研发、器件选型、物料供应到生产交付,这些年,松江的电子制造产业链条越发健全完备,与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产业互为支撑、共同成长。
走进腾讯长三角人工智能先进计算中心,数据机房里的服务器一眼望不到头。“当前已有1万余台服务器投入工作,项目建成后,将成为面向全球的长三角‘数字底座’。”上海珑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腾讯项目的建设运维方,首席执行官顾炯说,“服务器与算力的集聚,让30多家超算生态企业‘群贤毕至’。”
距腾讯项目不远,伟本智能机电(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一片忙碌。“我们帮助制造企业通过5G将机器人、机床和专机设备连接起来,可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副总经理高飞自豪地说。目前,松江已在工业互联网领域形成了从平台、解决方案提供商到专业服务机构、智能设备制造商的完整链条,集聚上下游产业链重点企业300余家,带动区域内8000多家中小企业上云。
近年来,松江大力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6+X”战略性新兴产业,引进海尔智谷等一大批百亿级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高端制造成色更足、动能更强、赛道更多。截至2021年底,松江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分别集聚重点企业842家、121家、2952家。
优化服务链
一次“与时间赛跑”的提速审批
5台打桩机一齐作业,多辆大卡车穿梭其间,一场小雨过后,为一家跨国公司定制的松江正泰智电港三期项目现场已是一派繁忙。“从完成土地摘牌,到拿到桩基施工许可证,以往要好几天,现在只用6小时!”正泰智电港常务副总经理曾元千竖起大拇指。
2022年3月项目签约后,受疫情影响,曾元千一度十分着急,生怕耽误工期。“为了尽力节省时间、减轻企业负担,所有流程靠前协助、全程跟办,提前准备相关材料进行预审。”松江经开区企业代办中心主任张磊说,得知企业诉求后,有关部门全力以赴,让项目得以最快速度开工。项目办公室里,一张进度表显示:2022年5月前,工期还延误1个月,到2022年11月24日,延误天数已变为“0”。
科创生态,关键看营商环境。让科创项目落地生根,要素对接平台是重要环节。为帮助更多好项目找到资金支持,松江不遗余力。
“我报告的项目是‘可降解输尿管支架’,我们的突破是……”2022年11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G60科创走廊服务基地,一场项目路演紧张进行。几十名投资人坐在台下,来自不同城市的项目报告人一一宣介、争取投资。“2022年以来,这里已举办产融对接活动63场,93个项目得到青睐、成功融资。”G60科创走廊创新研究中心主任贾占峰说。
梳理形成2022版松江区“证照分离”改革清单98项,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深化落实人才“1+10”政策、G60科创走廊九城市互认互通人才18条政策,加速构建“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体系……眼下,松江正多措并举,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程向民表示,松江将不断创新服务模式,聚焦精准制度创新,用工作的确定性对冲市场预期的不确定性,着力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不断创造新业绩。(人民日报 记者 谢卫群 刘志强 方 敏)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